实施方案精品[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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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施方案精品[3篇]

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推进治多县灾后重建城乡居民住房分配工作,建立起有效的安居住房分配机制,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最大限度的保障和解决受灾农牧民的居住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基本利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依据城乡居民住房原有住房,在自愿的前提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以人为本、特殊优先”的原则,实施城乡居民住房分配工作。

二、分配对象

治多县加吉博洛镇、治多县立新乡、治多县鹿厂、治多县县城集中拆迁户共342户。

三、分配房源

治多县幸福小区全部新建灾后农牧民安置住房。

四、分配程序

按照以下方式其中一种进行灾后重建城乡居民住房分配。

方式一:

1、由治多县政府设定四个编号;

2、由上述四个城乡居民住房分配对象来源地相关负责机构负责人进行抽签,对幸福小区所有住房按纵向划分,按照抽签顺序以S型首位相接的`方式分别划定四个编号的具体范围;

3、抽签完成之后由以上四个城乡居民住房来源地相关负责机构自行组织成立分配办公室,对所抽签得到的区域按照实际需入住城乡居民进行再次分配。

4、确定各分配对象与其对应的房源后,将分配结果进行公告;

5、幸福小区住房达到交付条件后,分配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各项结算和入住手续,并领取住房钥匙。

方式二:

1、由治多县政府将幸福小区所有住房按顺序进行统一编号,并将编号打乱。

2、由以上四个城乡居民住房来源地相关负责机构指派专门人员前来代替实际需入住城乡居民进行前期抽签。

3、各负责机构抽签后组织本区域内实际需入住城乡居民针对获得的房号进行再次抽签。

4、确定各分配对象与其对应的房源后,将分配结果进行公告;

5、幸福小区住房达到交付条件后,分配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各项结算和入住手续,并领取住房钥匙。

方案三:

1、由治多县政府将幸福小区所有住房按顺序进行统一编号,并将编号打乱。

2、由实际需入住的342户城乡居民每户派出一位代表前往治多县政府抽签,首先对342户进行抽签编号,以确定抽签顺序。

3、按照抽签顺序对幸福小区所有住房进行抽签,按照每户代表

抽签获得房号分配幸福小区所有住房。

4、确定各分配对象与其对应的房源后,将分配结果进行公告;

5、幸福小区住房达到交付条件后,分配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各项结算和入住手续,并领取住房钥匙。

五、监督措施

方案一、二的情况下,对第一步抽签过程由治多县政府、治多县加吉博洛镇、治多县立新乡、治多县鹿厂、治多县县城集中拆迁户各派出一名同志组成监督小组,对整个房屋初次分配进行监督。对抽签第二步骤由上述四个区域相关负责机构自行组成监督小组,对二次分配进行监督,并将监督过程报治多县政府办公室。

方案三的情况下,由治多县政府、治多县加吉博洛镇、治多县立新乡、治多县鹿厂、治多县县城集中拆迁户各派出一名同志组成监督小组,对整个房屋分配过程进行监督。

实施方案 篇2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牧厅《关于下达20xx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农[20xx]185号)文件及XX县农牧局《关于印发20xx年XX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思路,落实政策要求,把握工作程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渭源县农机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做大做强新型农机经营主体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育时间与补助标准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按照不同培训对象不同培训时间不同标准进行补助。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按人均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培育工程自项目下达之日起至次年3月底前完成。要做好全程工作跟进、后续管理和跟踪服务。

三、培育目标

根据项目要求,社会服务型以长期从事农业,即农机维修网点从业人员、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机服务人员农机操作人员118人,培训任务资金11。8万元,把他们培养成为我县具有较高技能和服务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

四、资金使用

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师资、信息化手段利用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学杂费补助。专账管理、专款使用。

五、教育培训

(一)制定工作方案和培育计划。

根据项目要求,坚持社会化服务型(主要包括农机维修网点从业人员、各类农机操作人员等)分维修人员、驾驶操作人员的分类办班原则,从教育培训(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组织实施等)、认定管理、政策扶持、总结评价等方面科学制定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经县农牧局审查批复后实施。

(二)遴选培训教师。

立足县域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兼职师资库,也可根据培训需要外聘师资,并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公开培训师资相关信息。根据培训的不同岗位从师资库中遴选优秀师资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

(三)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

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培训规范,分类型,按工种和岗位分别进行课程设置和学时安排,各专业课程包含公共基础课(含禁毒知识、艾滋病防治、留守儿童管理等引导性培训内容)、专业技能课、拓展课和实习操作课4大模块,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和安排课程内容和学时。培训教材选用农业部统编教材或自编适用技术资料。培训教材一律免费发给农民。

(四)遴选培育学员。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村组推荐、择优选拔、张榜公示的形式进行学员选拔。培训对象要一定长期从事农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即农机维修网点从业人员、各类农机操作人员,年龄一般在18~55周岁内,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凡符合条件的农民都可以到所在村委会报名,经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合格后确定为培训对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一经确定并接受培训,三年内不得重复支持。

(五)实施班级培训。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行班级管理,建立指导员制度,做到“一班一案”。按培育类型分类设班,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培训班要配强班主任,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自我管理和交流学习。培训班实施“两堂课”制度,即县农牧局要在开班和结班时参加班级活动,并与学员进行互动。按班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的《20xx年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台账》,并报县农牧局审核备案(复印件),培训机构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培训机构要对参训学员身份证(正面)数码照相,并采集每次培训活动数码照片(必须有日期自动生成),以备归档。

(六)开展培训考核。

每期培训班结束时,要组织参训学员考试考核。

(七)做好信息报送。

高度重视信息填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定一名信息员,定期登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查看部、省发布的工作通知,通过系统邮件年报送信息不少于4条,在每个培训班结束后10天内将班级和学员信息上传至管理系统。

六、总结验收

培训任务结束后,从培育计划、培训时间、培育环节、培育效果、培育资金的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健全培育档案,申请主管部门验收。要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档案经得起看、学员经得起问、经费经得起查。

七、加强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工程的组织领导,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制定培训计划,遴选培训教师和使用的培训教材,管好用好培育资金,并做好班级培训、信息录入、档案建立、自查总结等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三)创新培育方式

结合全县农机行业特点和农民需求,不断探讨和研究适合不同岗位、符合成人培训的方式方法。采取“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和“农学结合、送教下乡、开展田间操作作业”的培训模式,将课堂讲授、实践操作、岗位锻炼与参观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抓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的落实,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四)加大培育宣传

切实重视并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的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并积极参加培育。通过立大型宣传标牌、贴主要宣传挂图、发重点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宣传的效果和针对性。加强对典型学员的总结和宣传,并将先进事迹材料归档管理。

(五)建立健全培育档案

培育档案是记载培育情况,真实反映培育全程的基础资料。按照真实完整、建档规范、装订结实、直觉美观的要求,参照《20xx年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机构档案和班级档案目录》格式,做好年度培育档案的整理和装订。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和继续完善建档工作。

实施方案 篇3

为了确保创建省级卫生县城20xx年前考核验收合格,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科学管理、社会监督”原则,以加强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改善县城环境,培养居民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目的,动员全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将茶陵县城建设成市容整洁、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优良、市政环卫设施配套、生态环境良好的省级卫生县城。

二、创建目标

集中开展治理整顿,对影响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违规行为实施严管重罚,革除卫生陋习,提高居民素质,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持之以恒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20xx年前通过省级卫生县城的申报考核和达标验收。

三、创建步骤

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舆论宣传阶段(20xx年1月至3月)成立茶陵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组织机构。提出创建目标,广泛宣传发动。开展调查研究,落实任务分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3月至6月)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治理卫生死角,拆除违章建筑,整顿市容市貌。对照《湖南省卫生县城考核评分细则》开展自查自纠、互查互评,针对薄弱环节组织力量重点突破。

第三阶段:迎接初验阶段(20xx年6月至9月)组织全面、彻底的卫生大扫除。按要求收集、整理爱卫创建方方面面的资料,对照标准模拟自查,找差距,强整改。向市爱卫会书面申请初检并迎接市爱卫会初检,针对市爱卫会初检提出的问题和指导意见再次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迎接省检阶段(20xx年9月至12月)通过县爱卫会向市爱卫会申报并按要求组织呈报创建资料,迎接市爱卫会领导和专家的调研与暗访活动。在市爱卫会的直接指导下,做好迎接省爱卫会组织的专家明查暗访与考核验收工作,确保省检合格。

四、创建任务与分工

(一)组织管理

1、由爱卫办负责起草爱卫会成员调整文件、爱卫会成员单位分工及工作职责;制定爱国卫生工作年度计划,对爱卫会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评比,收集整理爱卫工作资料并装订归档。

2、发挥爱卫办的创卫指导作用,保证县爱卫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五落实”。城关镇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爱卫创建工作,成立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经费,城关镇各社区居委会也要有相应机构、人员、经费。县城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爱卫组织,实行目标管理。

3、县创建办为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的办事机构,在创建期间与爱卫办合署办公,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部署、协调、检查、督促、调查研究等日常工作。

4、县创建办统筹负责协调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

(二)健康教育

1、卫生防疫部门

(1)要配备工作人员、经费,要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要有多种宣传资料。

(2)每年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6次以上,要对活动资料整理装订成册。

(3)要开展控烟宣传活动,督促各公共场所设立禁烟标志。

(4)要统一印发健康知识宣传资料,为各社区居委会、城区各单位、电视台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

2、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各民营医院、各社区卫生室、城区各个体诊所

(1)医院门诊、病房要有卫生知识宣传栏和宣传资料,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医务人员采用口头、文字、声像等形式向病人和家属开展健康教育。

(2)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服务活动。

3、教育局

(1)要把健康教育列入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规划。

(2)确保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并做到有教材、有教师、有教案、有考试评价。

(3)确保健康教育中、小学生验收考试及格率达90%,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小朋友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

4、创建办、城关镇及各社区居委会、城区各单位

(1)在城区主要街道、车站设立固定健康知识宣传栏12块,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

(2)有独立院落的单位、各社区居委会要设立固定的健康知识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

(3)多层次、多渠道举办健康教育学习班和开展卫生科普活动,使城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卫生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

5、广电局

(1)负责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宣传策划、组织,督促电视台系列报道创建活动及健康知识教育。

(2)设立健康教育专栏,每周播放一次(卫生防疫站提供健康教育内容)。聘请专家进行卫生知识讲座。

6、工商局、烟草局

在城区范围内不得批准发布宣传烟草的广告。

(三)环境卫生

1、建设局

(1)有上级批准的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2)确保县城区路面平整,硬化率达90%以上,人行道板铺装率达90%。

(3)确保县城区街巷下水道畅通。

(4)确保县城区市容市貌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挖、乱占、乱堆放现象。

(5)确保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按规定进行围墙作业并有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标语。

(6)做好城区公厕、垃圾中转站的规划设计与建设,督促并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建设。

(7)切实搞好城区绿化建设、培管,确保城区绿化率达3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以上。

(8)按国家规定标准搞好平水镇仙人湾垃圾填埋场建设。

2、城关镇、城管局

(1)抓好城区环卫工人、保洁监察队伍建设与管理,确保城区大街小巷全天候清扫保洁,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时间到位、范围到位、质量要求到位。

(2)按要求配齐环卫设施,保证环卫经费。

(3)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4)确保城区垃圾容器密闭,城区街道果皮箱布局合理。

(5)明确专人负责使用、管理好城区公厕,确保公厕清洁卫生(无臭、无尿碱、无蝇蛆、有通风设施),粪便无害化处理。

(6)严格落实城区单位及门店“门前五包”责任制,确保城区单位院落、居民区、门店内的干净整洁。

3、创建办、城关镇

(1)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常开展卫生创建工作检查评比,做到一月一查一通报;

(2)组织相关单位对城区家禽家畜进行限养,严禁在城区抛养家禽家畜。

4、工商局、城关镇、市管中心

(1)做到城区无流动摊担经营,无露天熏烤。

(2)取缔城区街头肉案、菜摊经营。

(3)做到集贸市场内划行归市,分摊分区经营,秩序良好,清洁卫生有人负责到位,基本无蝇。

(4)市场内有佩戴标志的市场管理人员。公厕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清洁。及时清运垃圾。

(5)市场内卫生管理制度健全。门店、摊位垃圾实行袋装化并定时收集。

5、城区单位、门店

(1)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门前不准出店占道经营,不准在门前摆摊设点,不得有裸露垃圾、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不得乱停乱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门内要做到沟平、路平、干净、整洁、无蛛网、无痰迹、无鼠粪鼠迹、无蟑螂。

(2)要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评比。

(四)环境保护

环保局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规划并认真实施,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

2、加强环境监测与治理:

(1)确保大气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值不超过0.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不超过0.1毫克/立方米;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不低于50%;饮用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5%;地面水质达标率达100%。

(2)确保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0%;医源性污水集中处理,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医源性废弃物焚烧处理率达100%。

(3)做好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场的规划方案,并向上争取项目立项。

(4)要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

(5)确保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重大生态破坏事故。

(五)除四害工作

由爱卫办组织,卫生防疫站负责药物供给、技术指导、监测考核,城关镇落实。

1、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巩固灭鼠达标成果。继续开展灭蟑活动,确保灭蟑达标;每年春、秋灭鼠灭蟑药物到位,范围到位,措施到位,效果明显。

2、加强蚊蝇滋生场所治理,大力降低蚊蝇密度。每年开展一至二次统一灭蚊灭蝇活动。

3、在“除四害”活动中,做到科学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用药物。

(六)食品卫生

由卫生防疫站负责,工商局、城关镇配合。

1、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加强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做到资料齐全。

2、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和食堂有卫生许可证,有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五病”(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伤寒、痢疾、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调离率达到100%。

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食品质量,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定型包装产品的标识合格率达100%。

4、各类饮食店、食堂有专用器具消毒、保洁设施,操作规范;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并达到标准。 .

5、食品摊贩做到亮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经营,制作食品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七)公共场所卫生

由卫生防疫站负责,工商局、公安局、文化局、城关镇配合。

1、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公共场所有卫生许可证,有卫生管理制度,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3、旅店、理发店、歌舞厅、公共浴室消毒和通风设施完善;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旅客要做到一周一换),客房及卫生间配有专用清洁工具,无卫生间客房的所用脸盆、脚盆标志明显。公共浴室有禁止传染性皮肤患者就浴的标志和措施。

4、电影院、影剧院、车站、歌舞厅、商场等公共场所禁烟标志明显,管理到位。

(八)饮用水卫生

由卫生防疫站负责业务指导,自来水公司负责具体落实。

1、城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近三年未发生因饮水污染导致的'疫情发生。

2、自来水厂厂区整洁卫生,水源水质符合标准,有健全的管理、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出厂水按规定进行检测并有原始记载,保证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合格率达90%以上。

3、二次供水水箱定期清洗、消毒,并有原始记载。

(九)疾病预防与控制

由卫生局负责,卫生防疫站组织人民医院、中医院、城区各民营医院、社区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落实。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到有制度,有措施,资料齐全。城区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2、医疗机构按要求开设肠道门诊,抓好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法定传染病无漏报、迟报、错报。

3、计划免疫工作落实,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

4、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劳动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十)社区卫生

由城关镇负责:

1、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每年评选并命名一批文明卫生示范户。

2、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各类车辆摆放有序,楼道内整齐,无违章搭建。

3、社区卫生服务达到“六位一体”(预防、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妇幼保健)要求,工作成效明显。

4、垃圾收集和厕所(无臭、无尿碱、无蝇蛆)管理符合卫生要求。

(十一)建成区外村卫生

由爱卫办负责指导,城关镇负责落实。

1、自来水普及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75%以上。

2、30%的村建成市级卫生村。

3、道路平整,环境整洁。

4、庭院清洁,物品堆放整齐,村民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十二)城区交通秩序

l、交通局加强站场管理,杜绝营运车辆越线行驶和在非指定地点上下客,严禁摩托车在城区营运,社会车辆定点停放,货运车辆进入货运停车场。

2、交警队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靠乱调头,严禁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占道行驶,规范行人横过马路乱窜行为。

3、农机局加强农用车管理,规范农用车、手扶拖拉机停靠、运输行为。

(十三)做好民意测验应对准备

由城关镇负责:

1、加强对城区居民及暂住人员的宣传引导,培养卫生意识。

2、确保随机访问满意率达80%以上。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爱卫会领导力量,落实爱卫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县创建办抽调有能力、有经验、有责任心的专门工作人员,专抓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发动、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验收奖惩工作。根据考核内容,分线成立工作组,由县级领导挂帅,由责任部门牵头,确定专门的工作队伍,明确职责专抓,确保万无一失。按建成区每个社区居委会组建一个创建工作组,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基层,非建成城区居委会组建一个创建工作组,确保30%以上的农业居委会达省级卫生村庄标准并验收合格,每个组抽出一名领导干部任组长,配备3名专门工作人员,赋予社区创建工作组对社区内创建工作的指挥权、考核权。

2、实行目标管理。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层层签定创建责任状,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县创建办与城关镇、各创建责任单位签定创建责任状,城关镇与各社区居委会签定创建责任状,各社区居委会和各社区创建工作组与驻社区单位、门店签定创建责任状,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人。整个创建活动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综合治理。把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在省、市检查考核、验收中,丢分一厘罚款500元,丢分一分罚款5000元。单位丢分的,由该单位一把手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讨,并在县电视台向社会公开作检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造成丢分的,追究纪律责任。

3、坚持依法治县。重点抓好《城市规划法》、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爱国卫生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做到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管理。

4、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发动群众,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投入创建活动。要组织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深入人心,赢得民心,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电视台要配合各阶段创建活动开辟专栏,举办专题节目。城区各单位要悬挂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标语,要举办宣传专栏。

5、落实工作经费。县城各单位创建经费从各自预算外收入中筹集,县财政安排创建办及各社区创建工作组的工作经费,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奖励、表彰在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城关镇要从镇财政收入中安排专项创建经费,确保创建工作正常进行。

6、开展检查评比。县创建办、爱卫办会同城关镇、各社区居委会及各社区居委会创建工作组组织季度检查,并将季度检查结果在《茶陵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刊物上公布。组织专项活动检查,并将专项活动检查结果综合形成年度考核结果,属县直单位报县绩考办,属城关镇辖单位直接通报给城关镇绩考办,属线管单位抄报其上级主管部门。社区居委会与创建工作组一道对县城各部门、各单位实行月查,月查结果要记载公榜。对窗口单位和卫生、环保、建设、工商、交警、交通等创建责任单位,由县创建办、爱卫办、城关镇组织对其实行不定期抽查和月查制度,县城各单位内部实行周检查制度,各项检查严格按省级卫生县城考核标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