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服务合同范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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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服务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推荐】服务合同范文8篇

服务合同 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1、甲方雇用乙方完成桩基础检测堆载物吊装运输工作。

2、佣金按如下方式计算:

1)堆载块(重7吨)市内运输:150.00元/根/趟;

2)堆载物吊装:2200.00元/次(70根以下);

3)堆载物倒垛:20xx.00元/次(70根以下);

4)其他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价格。

3.佣金支付方式: 一个月结算付款一次。

4、甲方必须准确清楚地告知乙方堆载物吊运地点并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5、在吊装过程中,因乙方操作人员操作不当引起的人员伤害、货物损毁责任由乙方负责。

6、甲方只有合理调度权。安全、吊车技术操作均由乙方负责。 7、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调走,否则按相关损失对甲方进行赔偿。 2)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的约定时间付款。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大修现场指定区域内存量检修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清运地点及垃圾数量

甲方大修现场堆放的检修垃圾,约1200立方。

二、服务期限 完成清运期限 天,自 xxxx 年 月 日至 xxxx 年 月 日止。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捌万元整(小写¥:80000元整),该价款包括并不限于运输、填埋等一切费用,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增加费用。

2、本项目无预付款,于垃圾清运处理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二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3、结算方式为:汇票或转帐,乙方在向甲方要求付款时必须提交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检修垃圾由乙方清运并负责填埋。乙方自行寻找垃圾堆放及填埋地点。如果因填埋地出现环境污染等一切事宜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跑冒滴漏”等不符合检修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检修垃圾清运如有增量,经双方对增量确认无误后,垃圾增量的费用,可以参照本合同的单价确定(即1200立方/8万元为标准)。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5、乙方须按本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检修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7、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三天,否则视为逾期完工。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上述垃圾清运工作,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

2、乙方清运检修垃圾过程中,被有关单位、个人书面投诉或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

3、乙方逾期完工的,应以逾期的天数按合同总价款的日千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4、因乙方的原因,甲方被有关单位、个人书面投诉或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于签字或盖章后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客户): 乙方(承接方):

通信地址(邮编): 通信地址(邮编):

联系人: E—mail: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定合同前的确定

在签定合同前,双方需共同确认所要维修/保养设备的状况并对其进行登记。乙方需检查保修设备的主要部件完好程度及附件的完整性,并登记机器型号、整体状况等相关情况,建立客户档案。

二、协议服务内容:乙方应邀为甲方提供: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1。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

2。甲方决定对故障机进行维修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报价予以参考确认。

3。甲方因擅自维修或购买使用外单位非标准材料、及配件所造成的机器及配件损坏,乙方不予负责,对已磨损应更换的部件,甲方若坚持使用所造成的机器及配件损坏,乙方不予负责。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第三方更换或拆卸机器部件,为此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利无条件单方中止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 %

5。对于在原生产商保修期内设备,甲方可根据原始保修卡内的规定进行维修。

6。 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其他技术支持(如设备安装、使用及简易维护保养、设备在本市的远距离搬迁和安装调试等),需提前2天以上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负责对机器提供定时检修维护。

2。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保证在机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的 小时内服务到位(次数不限),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并确认机器需要更换配件时,应及时将故障恢复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 乙方有义务对每次的检修或维修情况向甲方做出说明,并提供更换配件清单,配件价格

5。 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为甲方机器更换新配件后,新配件再次出现问题,属配件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更换;若属于甲方使用不当(不属于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的配件损坏,由甲方负责。

6。 在维修(更换部件)工作完成后,乙方维修人员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被修复。

7。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对于甲方新购置的设备,在生产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应甲方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和所需的扩展服务(如设备安装、及维护保养、设备在本市的远距离搬迁予以的协助和调试等)。

五、付款类别及付款方式

年维修保养付费类别:

A类:乙方每月或季度为甲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配件费除外,全年服务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B类:当甲方设备出现故障或需维修保养时,乙方提供上门服务,次数不限,配件费除外,全年服务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服务费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现金支票均可。配件所需费用另计,一周内付清。

六、争议解决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直接向本地法院诉讼。

七、合同的终止和违约

1。本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如甲方需乙方继续服务应在合同到期前一月内续签合同。

2。违约。甲方通知乙方前往维修保养,如乙方无故超过三次不如期维修保养,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可要求乙方退返余下的合同款。(退回合同款=〈合同费/12=Ⅹ未服务月份)。

八、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合理、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

九、附则:

十、附表:

十一、合同执行期:

至 甲方:(盖章)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络地址 :

联系电话:

邮 编: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 编:

乙方承租商铺基本情况:

坐落位臵:区 层 号 ;

租赁面积:平方米

类 型: 商 用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分别作为易九国际(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的物业管理人和本物业商铺使用人,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物业管理服务:

1、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及质保期后的日常维护、保养。

2、本物业公用区域的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等服务。

3、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4、本物业区域内其他双方协商的有偿服务。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并在质保期过后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清扫;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与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但不承担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的人身损害及其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

3、甲方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协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自查、自救工作,制止和纠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消防、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如制止无效,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上述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及时处理投诉;

5、甲方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并书面(包括以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

6、甲方应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甲方应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约定或协商确定的费用,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特约服务;

8、甲方接受本物业发展商委托对其保留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建筑部位及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体广告位、经营性停车场、内外广场、楼顶等)进行经营管理,并收取相关费用;

9、甲方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包括《装修守则》,《租户管理手册》,《消防责任书》,统一经营管理守则,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消防管理等相关制度)及本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

止违章行为、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及支付违约金,对不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者,有权依法中止或停止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秩序维护、保洁、空调、货品出入、照明、停车、供水等),并采取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催缴催收措施;

10、甲方对本物业实施统一的商业经营管理,包括:统一招商和调整布局、统一组织开业仪式、统一商铺装修管理、统一宣传推广和营销活动、统一日常营运管理、统一收取并管理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等;

11、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它服务费用;

13、如乙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佳被顾客投诉,经双方调查后情况属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该工作人员。如乙方因服务态度和商品质量问题被顾客在一个月内投诉达到3次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停业期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其他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及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接受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乙方应承担在本物业投资和商业经营的全部风险;

3、乙方应遵守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它服务费用或代收代缴费用;

5、乙方装饰装修所承租商铺时,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装饰装修管理等法规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规定;

6、乙方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损害本物业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和消防分隔等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前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在甲方监督下合理使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乙方应服从本物业统一营业时间安排;

8、乙方应遵守本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时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对其使用区域内的灭火器等消防安防器具、设施进行维护,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检测,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

9、乙方应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本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或邻近物业维修,或遇其他紧急情况,乙方应同意甲方人员或公用事业单位人员出入本物业。

1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任何物件(包括标牌 广告牌等)安装、张挂在外墙和公共部位的墙壁上,不得利用物业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存放在本物业内;在铺内设立仓库、办公室需要按照消防要求安装烟感、喷淋、防爆灯,商铺内货架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为非木质货架;

11、乙方应依据本协议之约定,接受甲方的统一招商规划与经营管理,缴纳统一的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及与其他费用,并执行统一开业、营业、促销等经营管理方面之规定;

12、乙方应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

13、乙方如需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约定转租所承租商铺,则在签署物业转租的书面协议前三十日内应书面通知甲方,且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确保次承租人在进入租赁区域前与甲方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否则乙方应继续承担本协议项下责任。乙方为次承租人履行物业管理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4、乙方应负责赔偿其营业员、顾客等违反本物业各项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负责教育、监管其成员、代理人、雇员或其他使用者遵守服从本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于上述人员在本物业的任何违约或侵权行为,除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外,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5、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时间、路线、方式运输货物。

16、乙方营业产生的垃圾必须袋装,干湿分开。乙方经营范围内为餐饮,所产生的餐饮垃圾,乙方应自行收集并清运出易九国际,若由甲方统一清运,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收取费用(费用以甲方公布的为准)。乙方所有因对物业进行装修所产生的建筑

垃圾,由乙方自行收集并清运出易九国际,若各类装修建筑垃圾由甲方统一清运,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收取费用(费用以甲方公布的为准)。

1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物业承租商铺范围以外的地方,从事任何经营和推广活动;

18、乙方应保证其易九国际店内人员至少有1人参加过由消防主管部门举办的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执证上岗。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一)物业管理费

1、乙方按承租商铺的租赁面积缴纳物业管理费采用预付形式(按季度缴纳),合同签订2日内支付叁个月物管费用,物业管理费为¥10.00元/平米/月,即每月人民币¥ 元,一个季度为人民币¥元(大写) 整;

2、甲方有权根据该商铺所在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整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乙方清楚并同意其后每个日历年的物业管理费,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的根据本合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准(如无通知,则按上一个日历年标准执行),乙方须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3、物业管理费中包含了以下费用: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小修)费用;

(3)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险、公共责任险费用

(9)相关税费及物业管理公司合理利润;

4、物业管理费计收时间为乙方计租日起。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物业管理费。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凡属其公司名下的车辆(包括合同签定后新增的车辆、甲方更换的新车)使用乙方提供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安装使用乙方提供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安装数量为 台,特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型号、功能及价格

1、产品型号:甲方装置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型号为CW-701D符合国家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布标平台。

2、乙方为甲方提供基于GPS/北斗无线定位的智能化车辆管理业务和售后服务,以及硬件安装调试、技术和功能,须满足甲方和同类产品的标准。

3、价格:

(1)甲方支付乙方设备价值、技术和安装调试等费用 元/台(含壹年服务费),再倍乘装载数量。从第二年开始按每年每车 元收取

4、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合同总价为 元整,大写: 元整(已包含设备价值、技术、安装调试费用和首年通讯服务费价款)。

二、付款方式:XXX

三、网络资费及通讯服务费

1、车载卫星定位终端需要租用GPRS网络,由乙方负责为甲方租用,开通流量套餐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的额定流量,由乙方负责(含于第一条第二款内),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以下年交费时结算为准。

2、通讯服务费按年支付,采用先款后服务的原则,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每装一台车向乙方支付一台车的费用;次年开始服务到期前一月支付下年通讯服务费,支付前核对流量是否超额。

四、 安装和调试

1、乙方负责卫星定位终端硬件安装、调试,直至其技术、功能满足第一条约定标准为止。

2、甲方使用此系统进行相应监控调度等功能所需电脑硬件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

有义务对甲方网络环境及电脑配置提出建议,甲方电脑、网络应达到乙方的要求。

五、售后维护

1、乙方承诺对自己所提供的产品质保三年。

2、甲方所使用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发生故障时,乙方承诺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小时内响应并提出处理意见,无法远程维护的,在一个工作日上门对甲方故障进行维护。

3、甲方所使用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如因甲方原因或交通事故原因而造成损坏导致终端不能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责任及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负责甲方车载卫星定位终端、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行,并提供功能实现、系统优化等技术支持;乙方24小时服务热线:XXX,投诉建议专线:XXX。

六、培训

甲方冀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建成后,乙方定期安排技术人员对甲

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整体系统操作培训,提供操作使用手册。

七、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免责。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其他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2、本产品可以加强车辆的监控和管理,并不完全防止使用该产品的车辆被盗抢等意外事故发生。无论在任何原因下对于车辆的意外丢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 违约条款

1、甲方于合同未满前单方面悔约的,须补满合同期全部价款;

2、乙方提供的卫星定位终端硬件设备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须于2日内调试至达到标准或要求,否则更换,直至达到标准;

3、甲方有确凿、充分的证据证明乙方售后服务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每辆车达两次以上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关于该车辆的售后服务合同,减少相应价款;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或法定义务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须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造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违约方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九、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保密,涉及对方商业和技术秘密的,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公司、企业、组织、个人提供或者泄露本协议内容,如果由于一方未遵守本条款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承诺不将甲方所有装车所需的各种资料信息透露给任何人。

3、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承诺不将甲方安装有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的车辆营运数据提供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十、其它

1、合作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对此合同续签事宜无书面异议,此合同将按年自然延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内容对于续展期仍有约束力。

2、合同期限届满后,如果甲方需要继续安装使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或类似的系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一、仲裁和法律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费用和对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附件等形式,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日日 期: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甲方为乙方提供logo设计,服务内容如下:

注:企业商标logo设计,可为文字、英文或图形设计 (文字和英文名称须由甲方提供),

以上价格仅为满足其中一种设计要求的约定金额。

为了使甲方为乙方提供更优质的在线设计服务,请细心阅读以下条款,这些条款规定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一、 关于知识产权约定

甲方对版权的理解和定义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为依据。

1、甲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乙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乙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但甲方享有署名权并保留用于参展,评选,展示的权利。乙方付清所有设计费后,甲方不得把此设计方案交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2、乙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甲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甲方,乙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乙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甲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甲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结款后最终设计稿的一切版权(包括图案与名称)归乙方所有,甲方的设计师在为乙方设计过程中所设计的非最终设计稿(例如初稿)的稿件及其设计理念的版权,归甲方所有。

二、关于初稿提供

1 、所有的初稿都是通过且只通过互联网提供。在甲方与乙方达成设计协议后,并在收到乙方的总金额的50%(即 500 元,大写 伍佰元 整)时,甲方就会开始为乙方设计。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均可以通过网络形式观看到初稿及修改稿,特殊情况下,如果乙方要求,源文件甲方也可以刻盘以邮寄方式送达但是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外,甲方不提供其它形式制作的稿件(包括纸质或其它材料做成的稿件)。

2 、在收到乙方的预付款后,甲方将会在设计套餐相应的工作日内完成初稿供与选择,如果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甲方将无条件地将乙方的预付款全额退回。

3 、根据乙方选择的设计套餐,将由甲方分配若干相应专业设计师专职完成你的设计任务,设计师分配的权利归甲方所有。

4 、在收到初稿后的 10 日内(含第 10 日),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修订请求。否则,甲方视乙方默认甲方所提供的初稿已经无需进行修改,并且认为该设计项目已经完成。这时,乙方必须将余下的款项付清。

三、关于稿件的修订

1 、所有修改稿件都是通过且只通过互联网提供。甲方会提供1—3 个修改版本供乙方选择。双方同意,修改的目的是在初稿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完善。如果要作重大改变涉及到重新设计初稿(如由于乙方自己的原因,需要更改名称和其它重大修改),甲方保留每个加修 1000 元的权利。

2、 当客户选定初稿后,又做重大改变(如由于乙方自己的原因,又想选择别的设计初稿进一步修改),甲方保留每返工一次加收 500 元的权利。

3 、如果乙方在确认设计稿件最终完成后,没有在接下来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日)将余款结清,甲方保留通过法律程序向乙方索回余下款项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的权利。

4 、如果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提供的不同稿件中的两个稿件时,第二个设计图须另加收设计费全款50%。

服务合同 篇7

甲方:蓝天工业进出口公司

乙方:smith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为有利双方业务的发展,扩大乙方电罗经产品在_____________的销售,乙方委托甲方筹建smith电罗经产品_________________维修服务中心(简称维修服务中心),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合作互利基础上拟定本协议书条款如下:

1.业务范围:

(1)办理_______用户购买乙方电罗经后的保用手续;

(2)承接_______用户使用乙方电罗经的修理业务;

(3)介绍乙方电罗经的性能结构以及使用保养等常识;

(4)逐步介绍乙方其他电罗经性能和用途及使用情况。

2.由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辟出100平方米面积作为维修服务中心专用铺面(详见附件:1)。乙方负责铺面的装修、布置、提供陈列用的样机和模型、广告、产品样本、使用说明书等。所需材料、工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为维护乙方产品的信誉,使维修后的电罗经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无偿提供维修保用电罗经的性能、详尽要求、各项技术指标、全部零件图册、维修时必要的工具及修复后测定各项技术指标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详见附件:2.(1)(2)(3)(4)(5))。

4.为提高维修人员的技术,乙方派遣有维修经验的技术人员为甲方培训__名维修人员,直到甲方维修人员全部掌握维修技术为止。乙方并定期派员对甲方修理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并要提供新技术,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派两人负责维修服务中心的维修业务。铺面的租金、工作人员的薪金,水电杂费(不包括宣传用的霓虹灯所耗费用)及根据_______有关规定征收的税务等费用每月共计约______h.k.d.(大写:_______港元整),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6.对于保用期内乙方产品的维修:

(1)零件更换,由用户签证后,零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2)修理费用,由甲方按实际修理量报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修理费用,暂定小修一台电罗经收港币______,大修一台电罗经收港币_______(详见附件:3)。

7.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装修材料、陈列样机等到达_____________口岸后负责提运、验收及保管。

8.付款方式:

(1)乙方以m/t方式向甲方付款。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来往帐目,外汇结算每3个月结算一次,每年12月31日总结算一次。

9.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后3个月作为维修中心筹备期,双方按协议书的要求分别进行工作。定于19____年____月___日正式开幕。

10.本协议书自开幕之日起暂定为1年,如进展情况双方满意,可继续延长期限并提前3个月双方进行洽商。在协议终止时,甲方需归还乙方存有的样机、维修工具,备品与技术文件。

11.甲方为销售smith产品可以使用(smith)商标,但不得弃用另改商标。在使用该商标时,甲方不得与其他任何标记或商标一起使用。本协议书终止时,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smith商标。

12.合约期内,甲方同意不予以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同类产品的业务与smith产品竞争。

13.在执行合约条款中,双方在洽商过程中如未能解决时,可__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14.本合约正本为中英文本,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随时洽商补充修订。

16.本协议业经_____________________会批准,(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号,日期19____年___月___日)。如需扩大业务范围,经双方协商后报原批准单位同意后生效。

蓝天工业进出口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smith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附件:

1.维修服务中心布置图。

2.维修材料和零备件清单。

(1)由乙方提供的陈列用模型、样机清单。

(2)由乙方提供的产品技术文件、样本、产品说明书清单(印刷品无商业价值)。

(3)由乙方提供的设备、仪器、工具等清单(无商业价值)。

(4)由乙方提供培训用的工具、材料清单。

(5)由乙方提供zsp-1零备件清单。

3.大修、小修范围说明。

注:在合资代理业务中凡代理经营、销售大型的属高科技的机械、设备或名牌商品时,于出售较集中的地方成立“维修服务中心”开展售后服务(after-salesservice),加强推销商品的竞争能力。

委托方与合资代理商为维护商品的声誉,双方签订成立“维修服务中心”的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应明确,维修所需的仪器、仪表、专用设备、工具及技术指导及培训技工等事宜应由委托方负责。利润分配按协议规定的条款执行

服务合同 篇8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明确本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基于诚实信用之原则,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 书面:指凭借清晰而且长久之文字来表示意思之形式,包括书写或印制于纸介质等。

1.2 推荐成功:指乙方推荐的劳动者与甲方或甲方关联方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式开始职位工作。

1.3 “商业秘密”: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甲方或其关联方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专用技术、商业机会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第二条 委托代理内容

2.1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作为人才寻访咨询服务提供商,根据甲方提供的职位需求向甲方推荐、提供符合甲方职位需求的劳动者,并取得合同约定的服务费。

2.2 招聘人数及招聘要求以甲方书面的职位需求为准,甲方有权随时调整书面职位需求,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2.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的职位需求后每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推荐一批劳动者(每批推荐的劳动者数量应不少于 人)。如果乙方推荐的劳动者

的简历,甲方已从其他渠道获取,甲方需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简历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超过3个工作日未书面通知乙方,则该劳动者为乙方推荐。

2.4 乙方提供的劳动者的简历应包括劳动者的以下信息:

1) 姓名;

2) 身份证号码:

3) 教育背景;

4) 工作经历;

5) 薪资要求;

6) 婚姻状况;

7) 健康状况;

8) 其他甲方书面职位需求中要求的信息;

2.5 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荐的劳动者,自其推荐之日起 个月内,均被视为“乙方推荐”,在此期限内,甲方或其关联方与推荐的劳动者发生任何劳动关系,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2.6 乙方负责对劳动者做背景调查的同时,甲方也有义务对劳动者的资格、身体状况及相关能力进行调查并组织面试,以确认劳动者符合甲方的职位需求。

2.7 甲方或其关联方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正式入职工作后,甲方应及时将入职通知书及其相关文件的复印件转交给乙方,以备留档查看之用。

第三条 费用

3.1 乙方推荐成功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代理招聘服务费,代理招聘服务费标准为 。

3.2 服务费以人民币结算,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5日前,双方书面确认上一个月乙方推荐成功的劳动者人数,并由乙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且核对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个月服务费。

3.3 本合同项下,乙方用于接收服务费的账户为:

收款人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3.4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推荐劳动者不成功的,其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5 除前述约定的服务费外,乙方不得请求甲方或劳动者支付任何费用、经济补偿、赔偿或其它类似性质之要求。

第四条 保证期

4.1 由乙方推荐成功的劳动者,自该劳动者正式开始职位之日起 日之内,如发生因劳动者原因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乙方将不收取甲方的招聘服务费;自该劳动者正式开始职位之日起 日至 日内发生因劳动者原因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乙方按照代理招聘服务费标准的50%收取服务费;自该劳动者正式开始职位超过 日的,乙方按照代理招聘服务费标准的100%收取服务费。

4.2 如有出现上述劳动关系终止且甲方已经全额支付代理招聘服务费的情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劳动关系终止书面证明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额收取的费用按照上述的约定全部或者部分返还甲方。

第五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

5.1 乙方承诺对本合同履行中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除法律或行政法规另有明确规定外,乙方在本合同及合同终止后的2年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甲方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

5.2 任一方保证提供用于招聘的说明、设计等资料(包括不限于文字、图片、商标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否则,因此给对方带来的任何损失,均应由该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3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商标和品牌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复制甲方的商标、标志、特有形象,且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活动。

第六条 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6.1 乙方有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 提供虚假信息;

2) 隐瞒与订立或履行甲方与劳动者间的劳动合同的重要事实;

3) 引诱、唆使劳动者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

6.2 甲方有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1) 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服务费,超过三个月的;

6.3 任一方因另一方而违约遭受的实际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足额赔偿。因严重违约致使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另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当月服务费总额的贰倍。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

7.1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8.1 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本合同的名称仅具提示作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各条款内容确定。

9.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9.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处)

甲方:

授权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