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探设备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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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钻探设备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钻探设备租赁合同

钻探设备租赁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承租机械,用于甲方工程项目的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下文中所述的“吊车”即本合同中涉及的“ _________”)

一、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地点:_________

三、资质保证:

1、甲方提供项目施工的合法证明如下(施工许可证/分包合同等):

2、乙方提供机械合法证明如下(权利证书、检验合格证):

1、主要用于甲方施工点的吊装、现场装卸车、组装配合等工作。吊车不可用于挂震动锤、强夯、拨桩等工作。

2、吊车归乙方所有,甲方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吊车租借给第三方,更不得将吊车变卖和抵押;

六、租赁日期和使用时间:

1、按包月结算的方式计算租赁费用

2、租赁期从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暂计月(具体租赁费起算及结束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详情参照第十条)。

3、每月使用小时:每月使用不超过300小时的,按包月费计算租赁费;每月超过300小时的,超出部分的使用小时,按小时单价加收超时租赁费。

4、每天工作限额10小时,必要时需要加班的,一个月加班次数不超过次,一个月内累计加班时间(超过每日10小时限额)不超过小时。

5、乙方承诺优质服务,必要时驾驶员可24小时待命,以完成不能间断的吊装、组装工作。

6、甲乙双方执行任务单签证的约定,对使用的时间及时签认,一式两份,各留一份。吊车是否使用,以用车负责人是否安排吊车驾驶员工作为准。超出包月费的租赁费用,除双方另行签署加盖本合同相同印章的结算文件外,现场签证单即是结算付款依据和债权债务凭据。

七、费用及单价

1、进出场费: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包月费单价:_________元/月(人民币大写:每月_________);

3、日单价:_________元/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每日);

4、小时单价:_________元/小时(人民币大写:_________每小时);

八、使用方式:

1、随机随人使用(每台车2—3名吊车司机,不少于2名);

2、甲方免费提供使用期间符合吊车要求的燃油(柴油);甲方提供的燃油必须合格,并达到当地气候条件的使用要求。由于燃油不足、不合格或达不到标准而造成的吊车无法正常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对吊车的损坏)。

3、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吊车在甲方工地的装卸(货)车、安装、拆卸、移位、吊装等作业所需的配合机械、路基板及辅助材料。

4、吊车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允许乙方吊车每月有1天的时间进行修理、维护、保养,期间乙方照常收费,但乙方应尽量利用空闲时间进行修理、维护、保养。

5、吊车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积极进行抢修,甲方予以必要的配合(场地、辅助机械等),但修理时间每个月不得超过1天,否则其耽搁的多余时间甲方不支付租赁费,扣除标准按日单价执行;并且,当吊车修复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赶回工期。

6、在使用过程中如需改变工况,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技术指导;如需转移到合同约定用车地以外的场地使用,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费用另计;

7、甲方免费提供吊车机组人员的住宿、用餐和上下班交通方便。

8、甲方免费提供满足吊车安全和技术要求的组装、拆除、移位、吊装和运输车辆行走场地。

9、甲方免费提供吊车多余配件及工具房的存放场地,并负责保卫工作。

九、进退场

1、吊车进退场的运输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运输风险,购买运输保险,费用包含在“进出场费”中;吊车进场首次组装和退场末次拆除工作(人工、技术、操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提供吊车使用地的运输道路条件,并负责办理乙方设备、人员的进出场手续。

3、进场完毕后,在甲方现场发生的因吊车组装、拆除及装卸车(运输车辆)工作所需的辅助吊机及相关场地、道路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法:

1、进出场费的支付: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全额支付进出场费。超过期限未支付到位的,合同自然终止。

2、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乙方吊车在甲方工地组装完毕具备使用条件之日,开始计算租赁费。

3、吊车退租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要求退租,乙方接到书面通知并回复确认的退租日期为本合同租赁计费的结束时间。

4、吊车租赁费的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吊车租赁每满一个月,甲方支付一次费用。满月后由乙方提供该月租费汇总表交甲方办理备查手续。甲方支付时间为使用满月后的7个工作日内,期间甲方未收到月租费汇总表的,可凭留底签证单自行计算,不影响费用支付。

5、月付租赁费外的其余结算余款在吊车退场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全额付清。

6、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付款,否则: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停止期间,租赁关系任然持续,租赁费照常计算;甲方拖欠费用持续达到30天或累计达到30天后,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撤出吊车设备,并按合同总租金(以合同第六条暂计租赁月数算)的20%违约金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不得阻挠乙方撤出吊车。租赁结束后,甲方拖欠费用的,按应付款金额千分之三的比例每日额外支付违约金给乙方,直至应付款和违约金付清为止,但延期付款不得超过2个月,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7、费用以转帐、支票、汇票或其他方式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8、双方应根据本企业的规定各自主动按期办理费用支付和结算手续,需对方提供证明或其他手续的,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不得以本方任何原因无法办理手续为借口而拖延付款期。

9、甲方应提供本企业税号。

十一、续用和提前退租

1、合同期满,若甲方欲继续使用吊车,乙方应优先供甲方使用,但甲方应提前通知。

2、乙方在合同期满前10个工作日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提出吊车续用要求及续用时间的,则乙方可对该吊车做下一步经营计划。合同期满以后,乙方撤出吊车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吊车出场。

3、合同期未满,若甲方需提前退租,甲方应在退租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退租的日期征得乙方同意。

十二、双方职责

㈠、甲方职权

1、甲方应在吊车的额定能力范围内精心设计、严格审批吊装方案和技术措施,准确核算每一件吊件的重量。吊装方案应提供给乙方,以便正确理解和执行有关内容。若需要进行物件高空拆除作业,所拆除的物件实际重量不得大于理论计算重量,保证吊车有足够的安全裕量,并且有避免发生冲击载荷和侧向载荷的措施。因提供的构件重量不准确或吊装方法不当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甲方负责(包括对吊车的损坏);若双机抬吊作业,应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余量规定。

2、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施工所需工吊具均由甲方提供,由于工吊具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包括对吊车的损坏)。

4、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合同吊车所需要的安全的工作场所、道路、设备堆放场地和其他的必要的设施,如照明、电源等,并根据乙方的需要免费提供配合和帮助。甲方应保证乙方吊车行走道路和作业站位场地的坚实、平整和可靠,符合该吊车的地面耐压要求。作业中路基板或厚钢板的铺设由甲方作业人员负责。对因地下的沟、坑、洞、穴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和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造成的事故和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5、施工现场的总体防盗、防火、防灾害性等安全保卫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由于安全保卫等原因造成吊车损坏或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工作结束后未关好门窗等设施而造成吊车损坏或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恢复。

6、甲方在使用期内,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不得擅自改装、转移吊车或将其转借给其它单位使用。如在乙方许可情况下发生的转移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在安排吊车作业时,应保证乙方作业人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以保证安全操作。

8、甲方负责吊车的运输协调配合工作,提供准确的进场路线,特别是做好在吊车合同作业地进出厂区、装置区与外界和业主的联系工作。

9、甲方负责提供每日的风力预告,负责吊车防大风、台风措施的实施,并保证留有足够的紧急放杆场地。

10、负责现场签证、使用时间的确认和费用的结算。

11、负责现场运输并承担相关责任。

㈡、乙方职权

1、乙方负责吊车的安装、拆除、出场运输、调试、操作、维护保养和维修。

2、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吊车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如因乙方机组人员操作失误造成吊车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作业人员应遵守《起重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不得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或不利于安全的指挥。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有关吊车的安全使用证、安全检验报告,以及操作人员操作证、技术工况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按甲方要求办理必要的相关证件,提供相关资料。

5、乙方配备的专职作业人员每天须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并随时均能取得有效联系。如故意懈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更高素质的吊车作业人员。乙方须严禁操作人员刁难甲方和索取小费或物品,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在结算时按索取价值的2倍扣款。

6、乙方提供吊车安装、拆除所需的专用工具、专用索具和专用材料。

十二、双方联系人及负责人

1、甲方指定为用车负责人,其签认的所有有关结算等文件甲方认可。

2、乙方指定为现场负责人,其负责现场工作协调及工作量签证。

3、期间双方若需更换联系人或负责人,应书面通知对方。

十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同合同正本。

3、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条款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它

1、本合同的租赁月,以该月当日起至下月前一日止为一个月。

2、签证单上除填选项外,其他书写的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无效。

3、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费用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共打印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钻探设备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 设备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需续租,双方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以上设备的租金合计 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支付时间和金额:(1) 年___月 日前支付 元;(2) 年___月__日前支付 元;(3) 年___月__日前支付 元;(4)年___月__日前支付 元。

3、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 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 元。租赁期满,双方结清费用后,甲方应立即退还乙方。

4、租金优惠:

5、以上费用付至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账户:

甲方指定的账户:用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乙方指定的账户:用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四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甲方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不拥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

4、设备租赁期满,甲方出卖租赁设备时,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 租赁设备的交付和验收

1、交付地点:乙方指定,乙方指定的地点为 。

2、交付方式:由甲方交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员,乙方指定的`人员为 。

3、乙方应自收货时起48小时内在交付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需要安装调试的设备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或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包含安全、环保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付日起一个月内将上述情况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保障的处理,确保机设备状态完好。

2、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3、乙方设备因故障不能使用的,甲方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的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

2、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乙方责任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跟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3、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联系地址(送达地址)和争议解决

1、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收件人 ,邮编 ,手机。甲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文件退回的视为送达;甲方变更地址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的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文件退回的视为送达。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书面通知乙方,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钻探设备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甲方将光伏发电设备出租给乙方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名称、用途、价格、交付地点

甲方租赁给乙方设备为:

(租赁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现状和使用地点详见附件租赁设备清单):

乙方租赁以上设备用于 。

租售设备价格:RMB 万元/年(大写:人民币 万元/年)。

设备交付地点:

第二条合同租赁时间规定

本合同项下设备租赁期限为:

自设备验收完毕,甲乙双方共同签署《设备验收单》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间。

第三条租金的标准和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设备的租金标准为 。

2、自设备租赁期间起算之日起,设备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第一年设备租赁租金;

3、以后历年的设备租赁租金由乙方在每一年度的对应日前一次性支付。

4、乙方不能如期支付租金,甲方随时有权收回设备,且设备收回时乙方需保证设备完好。否则,乙方应据实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的收款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设备运行及服务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设备符合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设备状态,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派员对设备进行现场安装和调试、技术指导,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在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处理或调换。

2、在租赁期间内,如果设备出现自身故障,应乙方需要,甲方应在小时内做出反馈,小时内甲方应派设备技术人员对所租赁设备进行检查及故障排查。

4、甲方技术人员有权监督、制止乙方在设备使用中的不正当操作,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

5、乙方应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去林期内的设备安全平稳运行。在租赁期满时,设备应保持完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或在甲方指导下),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如果有)或改变设备用途。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6、乙方不得使用不合格人员操作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处于完好运转状态。

7、租赁物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应当按照租赁物的设计用途及正常商业用途使用租赁物。

9、在本合同租赁期间,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当负责维修,使设备恢复原有功能;如丧失全部或部分使用功能或无法修复,乙方应照价赔偿。

第五条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为自乙方签署验收文件之日起12个月。

2、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非人为原因导致的设备质量问题时,甲方负责维修;若非租赁物本身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若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进一步追偿。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相应的利息。

4、乙方重大违约行为

(1)乙方逾期2个月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2)有侵犯甲方对租赁物所有权和损害租赁物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被留置、质押、抵押、转让、投资,被国家机关查封、扣押、冻结,被盗抢、损毁(包括但不限于破坏、改装、拆除、无证/违章操作)等情况。

(3)甲方行使检查或合法收回租赁物权利,乙方阻挠三次以上的。

(4)其他严重违反合同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

5、如乙方有上述重大违约行为,甲方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违约制裁。

(1)不经司法程序自行取回租赁物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取回租赁物。

(2)提前收回全部租金,乙方立即支付合同项下所有租金(含已经到期但未支付的租金和未到期租金)。

(3)若发生本条第四款规定的任何“乙方重大违约行为”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6、如因政策原因,至乙方正在生产的项目停止生产,造成后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租赁物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租赁物的;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租金,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超过两个月的;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情形。

2、因本条第1款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到期未付及未到期租金、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或甲方收回租赁物后,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维权方式由甲方自行选择;租赁物无法收回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到期未付及未到期租金、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3、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如甲方将设备转让或出售,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交还设备;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将设备抵押,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负有使设备保持完好的责任。

第八条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内,本合同项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2、甲方保障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享有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利,乙方行使上述权利不得损害甲方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3、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租赁物没有处置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互易、赠与、质押、抵押、转让使用租赁物,不得用租赁物进行投资、入股、入伙,或允许其他第三人使用租赁物。

4、乙方不得使租赁物被留置、查封、扣押、拍卖、强制执行情况。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进行任何实质性改装或添加。无论甲方是否同意添加,乙方添附到租赁物上的任何物件,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须补偿乙方,租金也不因此而作调整,如对租赁物有损害则乙方应当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6、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为有形动产,不因乙方的使用而成为不动产或不动产的附属物。

7、无论乙方是否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于租期届满时取得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及全部租赁债务清偿完毕前,乙方不得以租赁物所有人或未来所有人等身份就租赁物签订任何文件或出具任何承诺或为任何其他处分行为。

8、甲方或指定的第三人有权进入租赁物所在场所,检查租赁物使用情况,乙方应当给予协助。

9、若乙方、第三人侵犯甲方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取回租赁物等手段)控制租赁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本合同租赁期满,乙方有优先购买设备的权利,在乙方支付完所有应付款项及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向甲方的债务后,甲方将该设备以 价格销售给乙方,设备所有权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办理设备所有权转移的有关手续。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所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破坏活动、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的偶发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无法履行的,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12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日内提供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其遭受的不可抗力及其影响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进行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5、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90日以上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此解除时,双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如果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等方面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解决的争议条款外,本合同其余部分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