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位硕士2017创新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博学站 人气:2.54W

为帮助大家了解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化学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7年创新奖学金评选的相关信息,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化学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7年创新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全文如下: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位硕士2017创新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1. 按照学校所发文件《关于2017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活动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北石化院发〔2013〕72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创新活动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北石化院发〔2014〕63号)等文件所规定的申请条件,对照申请人所提交申请书及支撑材料进行核实,确定是否具备参评资格。

2. 按所发《化学工程领域2016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中科技创新能力计算办法,计算有参评资格申请人的.科技创新分,计算办法附后。对未列出量化标准的其它成果,由化学工程领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后给出科技创新分。

3. 按科技创新分由高到低排序,化学工程领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参照有关文件规定,经评议后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附件:

主要从以下指标反映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一)发表学术论文量化标准

(1)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Nature、Science等IF?10的顶尖期刊发表文章一篇计100分;

(2)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并被SCI收录一篇计40分;若所发表SCI论文为JCR三区,额外加10分;若所发表SCI论文为JCR二区,额外加20分;若所发表SCI论文为JCR一区,额外加30分;

(3)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并被EI(期刊)收录一篇计30分;

(4)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并被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一篇计20分;

(5)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并被ISTP、EI(会议)收录一篇计10分;

(6)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并被一般期刊收录一篇计6分。

(7)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并被收入会议论文摘要集一篇计2分;对于已投稿的文章,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加2分(累计不超过4分)。

  注:

(1)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刊物级别较高(JCR一区及以上),但我校非第一单位,计6分。

(2) 若在校外合作企业从事毕业论文工作,校内外两位导师署名前两名,研究生为第三作者可按第一作者量化计分。

(3) Advanced Materials Research、Procedia Environmental Sciences、 Applied Mechanics and Materials 等是以收录会议论文为主,因此按EI(会议)计分。

  (二)申报与获得专利授权量化标准

(1) 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计40分;已有公开号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计15分;已有申请号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计5分。

(2) 获授权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计20分;已有公开号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计10分;已有申请号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计5分。

(3) 若在校外合作企业从事毕业论文工作,合作企业申报与论文工作相关的专利,发明人中排名前六名者可等同为第一发明人,按前述两项规定进行量化计分。

  (三)科技大赛量化标准

(1) 在国家级科技竞赛中获一等奖计50分(团队所有获奖者视为一个获奖者,分值由团队内部成员按贡献分配,以下同);

(2) 在国家级科技竞赛中获二等奖或在省级科技竞赛中获特等奖计30分;

(3) 在国家级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或在省级科技竞赛中获一等奖计20分;

(4) 在省级科技竞赛中获二、三等奖计10分。

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