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7春季学期学位授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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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大家了解燕山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7春季学期学位授予的相关信息,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燕山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7春季学期学位授予通知,全文如下:

燕山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7春季学期学位授予通知

原文地址: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学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燕山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燕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评阅暂行实施办法》以及《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实施办法》(院字(2016)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电气工程学院2017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

1.2017年3月30日前,各班长将本班申请答辩全日制硕士信息汇总表(附件1)与发表论文及学位论文送审份数一览表(附件2)发送至科研科邮箱。并将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纸版(附件3)收齐后上交学院科研科。

2.2017年3月30日前,班长统一将所有参加春季学期答辩人员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以“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科研科信箱,学院统一安排查重,合格标准及处理办法依据《燕山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规定》文件要求。

3.2017年4月7日前,学院科研科负责将春季学期申请答辩名单汇总报学位办公室。

4.2017年4月11日前公布学校论文抽查人员名单。

5.2017年4月11日开始进行学位论文的'格式审查由学科自行组织完成,要求执行二审制度,具体说明如下:①研究生上交待审查的简装学位论文;②学科组织教师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并填写格式审查单(附件4);③研究生根据审查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④审查教师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进行复审,达到燕山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后在审查单上签字确认。格式审查单需保留存档。各学科要认真完成格式审查工作,学位论文评定过程中一旦出现格式规范性问题由各学科自行负责。

6.2017年4月13日开始送审,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论文(胶装,需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个人简介、致谢等项、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项只标注期刊名称及作者署名次序),论文评阅费200元/本,外审管理费50元,送审学位论文份数按照《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实施办法》执行。具体流程见(附件5)。

  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

按学校文件要求,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包括同等学力及专业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仍实行匿名盲审、集中答辩。

1.2017年4月6日前,请拟参加本学期答辩的在职研究生与学院科研科联系,并填写《申请答辩在职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邮箱及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纸版交科研科。

2.2017年4月6日前,请将本人学位论文电子版(以“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科研科邮箱,学院统一安排查重,合格标准及处理办法依据《燕山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规定》文件要求。

3.2017年4月7日前,学院科研科负责将2017学年春季学期申请答辩名单汇总报学位办。

4.2017年4月8日,所有参加春季学期答辩的人员,须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简装版1份及格式审查费,由学院统一安排格式审查;

5.2017年4月17日上午提交匿名学位论文1份(含电子版)及评审费至学院科研科,由科研科统一送交学校进行匿名评审,其余明审送审由导师决定(明审评阅书请到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具体流程详见(附件7)。

  三、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由学位办采用匿名盲审的方式进行,评审分两阶段,即校内预审和送学位中心平台盲审,预审申请随时受理,平台送审集中进行。2份论文预审合格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结束后正式盲审论文送交学位中心由3位评审专家进行盲审。提交给学位中心进行盲审的学位论文等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即在此之前完成论文预审及预答,逾期将延至下个学期的规定时间受理。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时需提供:预答辩材料1份(审查第一页是否有导师及学院签字、以此为依据进行预审、专家评阅书2份、查重报告1份、发表论文检索报告1份,盲审论文2份(简装即可,需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个人简介、致谢等项、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项只标注期刊名称及作者署名次序)、论文评阅费600元。

博士学位论文送学位中心平台盲审需提供:预答辩材料1份、查重报告1份、发表论文检索报告1份(预审时已满足要求的,本次不用提交)、学位评定材料2份、盲审论文(电子版PDF格式,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个人简介、致谢等项,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项标出作者名次,以“10216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命名)、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自评表(以“10216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zpb”命名,见模板)(附件8)、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数据表(以“学号_姓名”命名,见模板)(附件9),评阅费900元。

以上是学位办的要求,具体到学院需要拟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对照电气工程学院文件《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的规定》(附件10),填写申请材料(附件11)。

在去学位办办理博士论文送审手续前,需提前5天到院科研科办理论文查重和格式审查(提交一本简装论文及审查费),并将申请答辩博士信息汇总表(附件12)以及论文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科信箱,由科研科进行查重,并出具查重报告。逾期将延至下个学期的规定时间内受理。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3)。

  四、学位评定

1.2017年5月24日前,本学期所有答辩工作(包括博士、硕士及非全日制硕士)必须结束。

2.2017年5月29日左右,学院将召开院学位评定会,并于6月2日将学位申请及评定材料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3.2017年6月中旬召开本学期校学位评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