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考核评优评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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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年终考核评优评先方案

一、考评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体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即政治表现、主要成绩和作出的贡献等。

五、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等次人数按15%计算为19人(不含校级领导)。

优秀等次人员分配如下:班主任 39人,优秀等次人数占20 %以上。 科 任50 人,优秀等次人数占10 %以上。 机关后勤37人,优秀等次人数占10 %以上。

六、优秀等次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教育思想端正,教育理念先进。

2、为人师表,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奉献精神,自觉服从学校安排,为学校分忧解难。

3、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良好的自控能力,能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有团队协作精神。

4、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工作实绩达平均水平及以上。

5、校内教育教学实绩排名处中等及以上。

6、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对学生实施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或体罚、变相体罚等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2)违反教师“三乱”行为,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4)在学校各项工作考核中经常处于末位的。

(5)学校制定的教学指标未完成的。

(6)一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

(7)经常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有事不请假,善自迟到、早退、旷工行为的。

(8)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强词夺理、态度蛮横、用各种理由推托,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

(9)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消极对待、应付了事、态度不端正的。

(10)有重大教育教学事故或校园安全事故的。

七、考核程序:

1、12月12日前学校公布《学校2012年度年终考核评优方案》,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6k正反面打印)。

2、12月17日——12月18日,下发测评表(17日将三类人员分三张表发给教师,18日早交到指定地点,并且签到),同时上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第一步:分组统计

第一组:负 责 人:

统计人员:

统计范围:班主任

第二组:负 责 人:

统计人员:

统计范围:任课教师

第三组:负 责 人:

统计人员:

统计范围:机关、后勤人员

第二步:讨论

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再结合各部门平时考核的教育教学实绩,经校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

第三步:12月20日,在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3、12月27日,报吉林市教育局审批。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续聘、解聘、增资和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相关薪资待遇情况参照上级部门文件执行。

年终考核评优评先方案 [篇2]

为对全体教师年度道德修养、思想政治学习、教学业务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各项成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核,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施

二、考核对象:协和学校全体教师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熊明

副组长:刘峰

组 员:汪金水、孟飞舟、黎先亮、陈居涌

(二)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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